项目概况:
深圳市泓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窗帘一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大厦28楼D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2024—ZBFT—048
项目名称: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窗帘一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人民币93.4万元整
最高限价: 人民币93.4万元整
采购需求:为校园教学楼、学生宿舍、艺术馆及图书馆四层、五层提供窗帘配备采购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的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无不良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大厦28楼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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