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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有效期: | 2024-01-03 至 2024-01-08 | 撰写单位: |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撰写人: | 盛彦哲 |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6464 项目名称: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 补充更新出版物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全市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配置水平,按照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辽新出发﹝2023﹞4号)要求,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拟使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2023年本市1122家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能够独立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基本要求的新出版书目数据,所供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直供正版图书。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自有或者租赁仓储空间或服务网点(须出具证明材料),具有自有(或租赁)配送能力及自有图书发行专业人员。 4、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二、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直供正版图书,不得加入非主渠道图书、盗版图书及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投标供应商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品目、种类、数量与采购人所报出的实际订购清单相符,如果出现违例,超出订单以外的图书不予付款,违例供应超出订单5%以上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我市现有农家书屋1122个,其中黑山县278个,北镇市227个,凌海市257个,义县236个,古塔区9个,太和区53个,高新区26个,滨海新区36个。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书目单进行分包装配送,图书共1122包,每包≥50种图书。图书必须包装整齐,每包图书标明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图书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ISBN号、定价、册数等信息,并工整地张贴在每包货物的包装外侧)。 4、本项目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图书分类配送到采购方指定的接收地点。投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日期内,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送服务到指定接收地点,并与相关接收人员办理签收、接收手续。投标供应商未在指定日期内完成配送,每延期交付一天扣除总额5‰货款。 5、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全部负责。投标供应商送货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和接收人,按照采购人和接收人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后,并负责卸货、拣分,所送图书要打包工整,摆放整齐。投标供应商在送货时,随货要提供接收清单和货物清单。接收清单一式五份:一份接收单位留存,一份交给监收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两份交给采购单位,一份供应商自留。接收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送货人(联系电话)、送货数量(包数)、每包货物的详细信息(与货物清单每包信息要一致)以及接收单位(盖章)、接收人(签字附联系电话)以及接收现场照片等信息。 6、投标供应商应严格依照采购人订单及订数配送图书,如出现不符合采购人订单要求的图书应无条件退换,收到更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有问题的图书。采购人验收中,若发现所送图书出现开胶、缺页、散页、倒装、划痕、破裂等的图书,投标供应商均应无条件退货。投标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导致图书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及时退换。 7、以下为2023年锦州市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目录,本项目采购图书总量为56100册,每个农家书屋采购图书50种,共计采购1122包。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3时46分至2024年01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谈判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号 联系方式:0416-2180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邮箱地址: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0416-2110816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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